市金融辦
發(fā)表時間:2020-06-05 08:46
運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重大行政執(zhí)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 | |||||||||
序號 | 執(zhí)法類別 | 審核項目 | 承辦機構 | 審核條件 | 審核依據(jù) | 審核機構 | 提交的審核材料 | 審核重點 | 審核時限 |
1 | 行政處罰 | 對典當行從商業(yè)銀行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借款;與其他典當行拆借或者變相拆借資金;超過規(guī)定限額從商業(yè)銀行貸款行為的處罰。 | 行政審批科 | 《典當管理辦法》第二十八條第 (一)項 |
《典當管理辦法》第六十條 | 運城市金融辦 | 1.舉報材料2.現(xiàn)場檢查材料3.問話材料4.當事人陳述材料5.調查總結報告6.案件相關證明材料。 | 1.典當行注冊資本金的驗資報告;2.典當行年審報告;3.典當行公司章程。 | 七個工作日 |
2 | 行政處罰 | 對典當行的資產未按照比例進行管理的行為的處罰。 | 行政審批科 | 《典當管理辦法》第四十四條 | 《典當管理辦法》第六十二條 | 運城市金融辦 | 1.舉報材料2.現(xiàn)場檢查材料3.問話材料4.當事人陳述材料5.調查總結報告6.案件相關證明材料。 | 1.典當行公司會計賬目;2.典當行公司章程;3.典當行年審報告。 | 七個工作日 |
3 | 行政處罰 | 對典當行經營非絕當物品的銷售以及舊物收購、寄售;動產抵押業(yè)務;對外投資未經商務部批準的其他業(yè)務行為的處罰。 | 行政審批科 | 《典當管理辦法》第二十六條 | 《典當管理辦法》第六十四條 | 運城市金融辦 | 1.舉報材料2.現(xiàn)場檢查材料3.問話材料4.當事人陳述材料5.調查總結報告6.案件相關證明材料。 | 1.典當行公司會計賬目;2.典當行公司章程;3.典當行年審報告;4.典當合同;5.當票管理。 | 七個工作日 |
4 | 行政處罰 | 對典當行委托其他單位和個人代辦典當業(yè)務,向其他組織、機構和經營場所派駐業(yè)務人員從事典當業(yè)務行為的處罰。 | 行政審批科 | 《典當管理辦法》第三十四條 | 《典當管理辦法》 | 運城市金融辦 | 1.舉報材料2.現(xiàn)場檢查材料3.問話材料4.當事人陳述材料5.調查總結報告6.案件相關證明材料。 | 1.典當行公司會計賬目;2.典當行公司章程;3.典當行年審報告;4.典當合同;5.當票管理。 | 七個工作日 |
5 | 行政處罰 | 對典當行收當國家統(tǒng)收、專營、專賣物品,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行為的處罰 | 行政審批科 | 《典當管理辦法》第二十九條 | 《典當管理辦法》第六十四條 | 運城市金融辦 | 1.舉報材料2.現(xiàn)場檢查材料3.問話材料4.當事人陳述材料5.調查總結報告6.案件相關證明材料。 | 1.典當行公司會計賬目;2.典當行公司章程;3.典當行年審報告;4.典當合同;5.當票管理;6.當物管理。 | 七個工作日 |
6 | 行政處罰 | 對典當行未按照規(guī)定處理國家限制流通絕當物品行為的處罰。 | 行政審批科 | 《典當管理辦法》第二十九條 | 《典當管理辦法》第六十四條 | 運城市金融辦 | 1.舉報材料2.現(xiàn)場檢查材料3.問話材料4.當事人陳述材料5.調查總結報告6.案件相關證明材料。 | 1.典當行公司會計賬目;2.典當行公司章程;3.典當行年審報告;4.典當合同;5.當票管理;7.當物管理。 | 七個工作日 |
運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行政執(zhí)法(監(jiān)督)人員清單.xls